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
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2、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区莲花村九组、十组
3、项目性质:改建
4、项目概况:本次技改不增加土地,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总量300吨/天,处置废物类别包括:含废纸屑、服装边角料、食品行业残渣、废旧塑料、皮革边角料、干化污泥、餐厨处理后的残渣、蒸煮消毒合格的医疗废物、园林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一般可燃固废。同时优化调整飞灰鳌合固化手段,取消水泥,增加螯合剂用量,有效减容;在渗滤液站浓水回喷的基础上,增加浓水制浆工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自贡市沿滩区莲花村九组、十组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3551892493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7781162795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