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广安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2、建设地点: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斑竹园村
3、项目性质:扩建
4、项目概况: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总规模900吨/天,设置3台300吨/天的焚烧炉及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6MW汽轮发电机组,目前项目已经建成投产。由于邻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运,本项目入炉垃圾量无法达到满负荷运行,现拟依托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焚烧炉及环保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含无法综合利用的废纸屑、服装边角料、食品行业残渣、干化污泥、餐厨垃圾以及高温蒸煮后的医疗废物等物质)、农林废弃物(农业和林业活动产生的秸秆、落叶)。厂区内焚烧炉总焚烧规模维持900吨/天不变,协同掺烧一般固体废物150吨/天。同时优化调整飞灰鳌合固化手段,取消水泥,增加螯合剂用量,有效减容,确保稳固化的飞灰检测合格后进入至广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安川能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斑竹园村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909020601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7781162795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