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110kV送出工程”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110kV送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王井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110kV架空线路。将原110kV九王线N1~N5迁改出自贡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范围,改接至垃圾发电厂二期电缆终端杆,形成垃圾发电厂二期~王渡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新建架空线路长度约为1.8km,新建杆塔9基,导地线型号保持与原有线路相同,采用LGJ-120/20钢芯铝绞线,呈三角排列。
(2)110kV电缆。新建垃圾发电厂一期110kV升压站~垃圾发电厂二期110kV升压站~垃圾发电厂二期电缆终端杆110kV电缆线路600m。电缆采用直埋敷设,电缆型号ZR-YJLW03Z-64/110-1×300。
(3)拆除工程。拆除原九洪电厂(垃圾发电厂一期)~王渡110kV线路 N1~N5段线路,拆除线路长度1.345km,杆塔5基及附件。
(4)系统通讯工程。沿新建线路恢复建设两根OPGW-80的16芯光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
联系人:朱勇
联系电话:13518461111
邮编:643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张启良
联系电话:0951-672000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